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樹脂分公司修訂《事故綜合應急預案》 |
添加日期:2015-12-21 09:53:02 |
為加強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,建立健全預警和救援機制,提高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,建立有效的應急救援系統(tǒng),確保生產安全事故發(fā)生后承擔應急處置的部門和人員分工明確,能夠迅速、準確、高效實施處置。樹脂分公司依據(jù)2014年頒布的新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》、《大慶高新區(qū)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》(慶高新管發(fā)[2015]7號)等法律法規(guī)和文件,分公司對本單位的預案進行了修訂,具體修訂內容如下:一、對預案的編制依據(jù)進行修訂(國家法律法規(guī)發(fā)生變化);二、更新樹脂分公司應急組織機構、職責及聯(lián)系方式;三、增加了生產、存放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和數(shù)量及存在位置、爆炸濃度等內容;四、對樹脂分公司物料危險特性進行辨識、說明;五、對外部應急、救援等聯(lián)系方式進行補充完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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